为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3月17日,山钢集团印发《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规范奖项设置、申报评审条件和流程、奖励标准等,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最高奖励可达百万元。
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奖励一次,设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3个类别。其中,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授予在山钢集团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人奖励60万元至100万元;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山钢集团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为非常设等级,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40项,特等奖每项奖励60万元至100万元,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专利奖授予山钢集团及权属各级公司已被授权效果显著的发明专利,设一、二、三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10件,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李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