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钢集团新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责任制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责任制指出,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各单位、业务中心和总部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涵盖本单位所有岗位,明确责任内容、范围和考核标准,并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契约化方案及考核管理。
责任制强调,各单位、业务中心及总部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或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考核,各单位检查考核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各部门检查考核不少于每半年一次。(孟 豹 刘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