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调动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9月7日,山钢集团出台《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助力山钢集团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举报奖励遵循“合法举报、分级负责、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山钢集团安全环保部及各权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事故隐患举报受理部门。隐患举报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通讯方式,以备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访、信函、微信、APP、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山钢集团安全环保部举报受理电话:0531—67606393;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邮编:250101;电子邮箱ahbadmin@shansteelgroup.com。
内部举报奖励流程为,受理人应先向本单位事故隐患举报受理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事故隐患分类登记、建档管理,并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
在事故隐患及举报奖励标准方面,《实施办法》规定,按岗位职责内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岗位职责外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因举报的事故隐患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分别给予500元至10000元(含税)的奖励。(祝 叶)